在我們的環境週遭,只要踏出家門,地上就有各種顏色的線在定義我們的空間與環境,而這種顏色反映出該場域的氣氛,充滿紅線的道路平時這裡不能有任何車輛的停留,所以聯想到有可能是充滿汽車的道路,並帶著緊張、壓迫感;黃線的道路代表車輛可以臨時停留,允許暫時再這裡做一些事情,但也不能停留太久,制度中帶著彈性,也比紅線緩和多了,而沒有這些顏色的地方,有時以白線表達,有時沒有任何線條,在這裡能隨性停車,可以做想做的事情,充滿著自由,但在我們的真實生活中似乎不是如此。

 

    我們的生活總是與上述的這些線條息息相關,但發現周遭並非全然反映線條所代表的顏色,城市內最常出現的小巷道,使用者多為該地的居民及來往通行的民眾,卻個個鋪上提供車輛通行的柏油,而這些巷道大多遭受汽機車停放佔滿,為了防止這種狀況,在巷道的兩側上了紅線,保障巷道內車輛能夠順利通行,最貼近人們生活的巷道,卻帶著緊張、壓迫感,生活在這城市的人們帶著這種感覺生活卻也習以為常,從另外一種角度想,人們生活的巷道似乎主要的目的不是給人們使用,那這樣的道路,還叫做人行道嗎?

 

    什麼叫做人行道?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條對人行道之名詞釋義為:供行人通行之騎樓、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、道路、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。而營建署為了更進一步訂定人行道的定義,並提供設計者有相關的規範及準則,在九十年十二月編撰「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」,他們將人行道範圍界定為:「路權範圍內所規劃供人行走之地面」。這種定義法更為廣義,似乎只要行人在不違法,能在路上行走的皆為人行道。雖然這樣廣義的定義,但規劃者做出的規劃好像就沒這麼顧及到全體了。

 

    由於紅線這樣的規範,使得生活在這環境的人們,對紅線的態度,也有不同的應對方法與態度,通常居住在紅線旁的居民,對於門外與紅線內之間的空間,用盡各種方法去利用,但這種空間使用法長久下來,變得居民認為紅線內的空間就是他們的,怎麼用都無所謂,有些居民將他們家圍牆往外移動,有些人將紅線內當作是他們的車庫,有些人用各種重物不讓他人使用,有些人在紅線內很小的空間停放機車,他們儘可能的利用這些中介空間。所以當巷道上的紅線有做變更,反應最大的就是當地的居民,當紅線內的空間增加,他們會默不做聲,反之則用各種手段反映他們的不滿。上述的這些狀況在缺乏騎樓空間的巷道較容易看見,反之在較大的街道上可能是法律的約束力較強,或者是各種視線較多也讓居民不容易產生如此行為。

 

 

    人們對於紅線這種邊界的執著,是非常強烈的,在室內的空間,也能發現會出現這種行為,在較為傳統的室內市集與賣場,也很容易出現巷道的紅線行為,室內市集與賣場他們會對商家劃出紅線或邊界,規劃各自商家的範圍,商家對這種紅線的執著度與巷道的居民相比,算是有過之而無不及,他們可能將紅線當作是一道牆的立面,並將這立面堆放著滿滿的各式商品,或者是運用各種活動式的招牌,放置在不屬於他們範圍的走道上,但可隨時彈性的將這違規的告示移走,這種使用彈性的方法,乍看之下有些許類似迪化街傳統騎樓的使用模式,人們對於中介空間的使用法,或許也是依循著他們記憶深處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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